苏州工业园区劳务企业综合信用评级标准
发布日期:2023-11-10 作者: 来源:
为培养劳务企业单位履约能力和积极性,优化劳务作业承包主体素质,促进劳务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行业企业和工人合法权益,推动区内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根据《关于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工程建设施工劳务行业自管自律工作的通知》(苏园规建[2023]162号),制定该综合信用评级标准。
一、评级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劳务企业综合信用评级的对象为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且已在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行业协会完成劳务信息归集的建筑劳务企业。
二、评级目的
苏州工业园区劳务企业综合评级工作是对劳务企业在园区从事建筑活动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评价,园区建筑行业协会会在公开发布的劳务企业库中注明各劳务企业的信用等级,为园区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选用诚信经营、合法合规、技术精良的劳务企业提供参考。
三、评级标准
根据建筑劳务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管理运营水平、合同履约情况、工程技术能力、质量安全控制、违法违规记录等,将劳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为良好、普通、及格三个等级。
1.良好:表示该劳务企业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技术力量雄厚,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在过去的项目中表现出良好的施工质量和信誉,服从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管理,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劳务纠纷。
2.普通:表示该劳务企业规模一般,管理较为规范,技术力量较强,具备一定的施工能力,在过去的项目中表现出较好的施工质量和信誉,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劳务纠纷。
3.及格:表示该劳务企业规模较小,管理较为简单,技术力量一般,施工质量和信誉一般,较少发生劳务纠纷。
四、评级调整
评级初始完成信息归集的劳务企业均为普通级,评级将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动态调整。评级提升需劳务单位申报相关材料,经审核后进行调整;评级降低由管理部门实时录入。
1、劳务企业评级提升:
(1)从信息归集完成之日起算,在园区开展业务一年以上并完成过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其间发生劳务纠纷不超过四起,且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劳务纠纷,经相应项目的施工单位书面推荐可升级。
(2)有年产值超10亿以上的苏州自贸片区重点建筑业企业推荐担保的。(每家企业可推荐1家,需出具推荐函)
(3)参建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相应奖项及有良好行为的(附件1),表现出较高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水平的,由劳务企业提交资料,经施工单位同意后申报提级。
(4)参建项目连续两次在园区建筑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民工工资月度大检查通报均分90分以上的。
2、劳务企业评级降低:
(1)发现提升信用等级的申请材料不实的。
(2)在园区开展业务,一年内发生四起以上劳务纠纷,或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劳务纠纷的。
(3)不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
(4)不配合项目进行实名制管理的。
(5)实际负责劳务工作,但未与总包签订劳务合同的。
(6)劳务企业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材料被发现的。
(7)参建项目在6个月内,两次因质量、安全、民工管理等问题被开具停工单的。
(8)劳务企业不配合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
(9)参建项目施工现场因严重违规或野蛮施工,发生有责投诉并集访的。
(10)发生其他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所列情形的。
3、信息归集撤销:
劳务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将立即被撤销其信息归集,将其从苏州工业园区劳务企业库中删除,原则上一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的信息归集申报。
(1)在园区开展业务,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
(2)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不及时、不配合处置,纵容甚至组织农民工上访的。
(3)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激化、扩大矛盾的。
(4)使用劣迹班组和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
(5)被社会信用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 劳务资质不达标,被查处撤销或故意伪造劳务资质的。
(7)存在违法转包行为的。
(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
四、评价周期
园区劳务企业评级每季度更新一次,企业评级将在园区建筑行业协会官网进行公示,企业也可登入“园区建筑行业劳务企业信息归集小程序”自行查阅。
五、其他事项
1、为保障行业企业和工人权益,打造质量好、品质优、无事故的精品项目,建议园区在建项目在选用劳务公司时参考其评级。
2、在劳务企业评级信息提交、采集、审核工作中,应当做到公开、公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相关责任。
3、劳务企业对评级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园区建筑行业协会提出,园区建筑行业协会在收到书面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回复,园区建筑行业协会负责“园区劳务信息归集系统”的信息管理及技术支持工作。
本评级标准由园区建筑行业协会负责解释,联系人:陈工、芮工,联系方式:0512-65882815,联系邮箱:siplwba2023@163.com。
附件:1.劳务企业信用评级提升奖项目录;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行业协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
劳务企业提级奖项和良好行为目录
同一劳务企业、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表彰,只提级一次,不作累计。所有获奖记录时间以表彰文件签发时间为准,超过计算期限的奖项申报不提级。具体如下:
序号 | 奖项名称 | 有效期 | 评选单位 |
1 | 鲁班奖 | 24个月 | 中国建筑业协会 |
2 | 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 24个月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3 | 国家优质工程奖 | 24个月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4 |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 24个月 |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
5 | 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 24个月 |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
6 |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 24个月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
7 | 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 24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8 | 苏州市优质工程(姑苏杯) | 12个月 | 苏州市住建局 |
9 | 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 | 12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10 | 苏州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平安工地) | 12个月 | 苏州市住建局 |
11 | 市(县)、区优质工程 | 12个月 | 各市(县)、区住建局 |
12 | 市(县)、区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 12个月 | 各市(县)、区住建局 |
13 | 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 | 24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14 | 苏州市工程建筑类示范项目 | 12个月 | 苏州市住建局
|
15 | 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 12个月 | 苏州市住建局 |
16 | 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 12个月 | 住建部 |
17 | 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 12个月 | 江苏省住建厅 |
18 | 配合江苏省住建部门召开全国现场观摩会 | 12个月 | 以文件为依据 |
19 | 配合江苏省、苏州市住建管理部门召开全省现场观摩会 | 12个月 | 以文件为依据 |
20 | 配合苏州市住建管理部门召开全市现场观摩会 | 12个月 | 以文件为依据 |
21 | 配合辖市(县)、区住建管理部门召开辖市(县)、区现场观摩会 | 12个月 | 以文件为依据 |
22 | BIM示范工程 | 12个月 | 以文件为依据 |
上述奖项的设置将根据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