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杯”专栏
发布日期:2021-04-18 作者: 来源:
申 报 规 模 标 准
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6000㎡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35000㎡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别墅应在同一区域内且建筑面积≥3000㎡或达到10幢以上。
三、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或单跨≥24米的单体工程。
四、园林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建筑面积≥2000㎡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 绿化工程:绿地面积≥5000㎡或单位工程造价≥800万元。
五、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的专业工程:
(一)新建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单项工作量≥1000万元,可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
(二)新建项目的装饰工程的单项工作量≥600万元,可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
(三)新建项目的智能化工程的单项工作量≥600万元,可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
(四)参建单位工作量≥单位工程造价的10%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
六、钢结构工程:
(一)网架、网壳等空间结构工程,单跨跨度≥30米,或建筑平面面积≥3000㎡;
(二)单项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用钢量≥800吨,且建筑平面面积≥8000㎡,且跨度≥24米;
(三)单体建筑面积≥1500㎡的钢框架住宅或公共建筑。
七、装配式建筑工程
(一)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并具有一定规模,其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5000㎡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公共建筑面积≥5000㎡,木结构建筑面积≥2000㎡;
(二)工程项目技术体系成熟可靠,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且混凝土结构建筑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20%,钢结构、木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
八、交通工程
(一)公路工程
1.单座桥长≥300m或单跨≥50m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单跨≥50m或多跨总长≥100m,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
2.300米以上的隧道;
3.1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含交通工程设施);
4.2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水运工程
1.长江港口≥3000吨级的码头或内河港口≥300吨级的码头;
2.5公里以上的航道工程;
3.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
九、电力工程:为总承包,单机容量≥100MW或超临界的发电工程;≥220kv的送变电工程(双回≥30km或单回≥40km的输电线路);单位工程造价≥1亿元的风力发电、热电联产等发电工程;工程造价≥5000万元的新能源或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包含太阳能发电、城市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等)。
十、水利工程:单位工程造价≥3000万元的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工程。
十一、通信工程:各基站为永久性建筑且单位工程造价≥5000万元的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十二、个别房建、交通工程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突出影响、科技含量高、或建筑风格独特,并有代表性,质量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十三、市政工程
1.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线、管廊、景观绿化: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
2.高架桥工程:连续长度≥1200m。
3.互通立交桥工程:单位工程造价≥4000万元。
4.桥梁工程:单跨跨度≥40m。
5.隧道工程:断面≥20㎡, 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
6.给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日处理能力≥4万吨。
7.垃圾填埋处理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400万元。
8.泵站工程: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
9.城市照明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00万元。参建单位工作量≥单位工程造价的10%或1200万元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十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工程规模在一车站一区间以上的项目。
2.工程造价≥2亿元的换乘车站或区间。
3.工程造价≥2亿元的车辆段或停车场。
4.建筑面积≥1万㎡的控制中心。
十五、市政养护工程
1.道路及道路综合设施养护工程:
(1)申报项目为单条道路的,不得小于8万平方米(同一名称道路不得分割申报);
(2)申报项目为多条相互连接的道路的,不得小于6万平方米;
(3)申报项目为高架道路或大型互通立交设施的,不得小于4万平方米;
(4)道路综合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须在申报时注明包含具体内容)。
2.桥梁、隧道、河道养护工程:
(1)桥梁:单孔跨径大于100m、多孔总长超1000m或特殊结构的桥梁;
(2)隧道:宽度达8米以上,长度达1000米以上。
(3)河道:连续长度大于等于4000米。
3.城市照明养护工程
(1)功能照明总灯盏数大于5万盏的市(区),最多可推荐申报3个养护工程;功能照明总灯盏数小于5万盏的市(区),最多可推荐申报2个养护工程;
(2)必须符合下列设施量条件:一个养护工程总灯盏不少于1500盏,应由一定片区范围内相连的数条快速路、主次干道(五条及以上)组成,可包含街巷、桥梁、隧道、广场、住宅区、公园、公共绿地等功能照明设施;
(3)安全指标。安全指标应符合以下指标,否则不予参评:
(1)配电设备接地电阻符合相关电气规定,小于4欧姆;
(2)金属灯杆保护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3)申报项目在申报周期内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
(4)光源指标:含有汞灯、白炽灯光源的不予参评。
附件:优质工程目标项目预报表